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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节 (第3/4页)
正烈火红红地烧着,老板胜哥光着膀子,肩膀上搭着一条白色的毛巾,胳膊上冒出豆大的汗珠,手脚麻利地照顾着十好几个煲仔,动作快得像在耍杂技一样。 ??一大箩马坝油粘米早已洗好放在一旁待用,旁边是摞成小山一样洗干净的瓦煲,有客人点了饭,便舀一勺米倒进瓦煲内,加了水大火猛烧,一个个煲盖“噗噗”地猛跳。 ??同时还要照顾其他已经煮得略有火候的米饭,用筷子转一圈加油加盐。 ??滚开后调至中火至饭面不见水,马上快手地按照客人的要求放入牛肉、排骨、白鳝或者腊味,最后倒入生抽,再以文火焗熟。 ??就算客人再多再乱,也绝对不会弄错,也不会有煮得过焦或者米饭夹生的情况发生,灶台面没有计时器,全凭老板几十年的经验,火候一丝不差。 ??“胜哥!”阳白云打招呼。 ??老板手脚不停,却还抽得出空来跟她打招呼:“好久没来啦,今天要吃什么?” ??阳白云是老熟客了,煲仔饭不论菜式,一律十五块钱一份,阳白云当然是吃不起的,她在饭堂打一份一块五的素菜,再加五毛钱白米饭,就足以吃饱,十五块,是她两三天的伙食费了。 ??之所以会成为熟客,皆因她当时的一项小营生,寝室楼里的女生都爱吃胜哥家的煲仔饭,但又懒得跑腿排队,阳白云便揽下了这项活儿,每帮忙买一份煲仔饭加收跑腿费一元,有时候一次饭点能跑个两三趟,一天下来可以有个十几块的收入,足以满足她日常生活所需。 ??但十五块钱一份的饭对她来说还是太奢侈了些,她一直都没舍得自己花钱买上一份,以至于成为熟客这么多年,也不知道这家煲仔饭居然美味到连老饕群里也榜上有名,难怪当年她的生意那么好了。 ??根据她帮人买饭的经验,最受欢迎的菜色是腊味排骨饭和牛肉窝蛋饭,但牛肉窝蛋饭是要在店里现吃才是最好味道的,起锅前把鸡蛋打在饭上,送到面前的时候蛋黄蛋清还是颤巍巍的半熟状态,直接用筷子拌开,薄薄的一层罩在豉油牛肉热饭上,鲜味直接加分。 ??但如果是带回宿舍再吃,打开盖子时鸡蛋已经焗老,便不再有那鲜美的口感了。 ??那时她帮人送一趟煲仔饭不容易,与其他外卖不一样,煲仔饭不能装在一次性快餐盒中带走,只能直接带走沉重的瓦煲,等别人吃完以后,还要依次上门收取瓦煲送回店铺,一块钱要跑上两趟,这钱也算是赚得十分不易了。 ??“我要二十份腊味排骨饭,带走。”阳白云声音清脆,直接数出三百块钱,想了想又加多了十五块,“多要一份,二十一份吧!”如今手头不再那么拮据,也该给自己也打打牙祭了。 ??“好嘞!二十一份腊味排骨饭带走!”胜哥朗声回答。 ??这个时候饭点已经快过去了,来吃饭的人不算太多,倒是可以直接给她做,不用等太久。 ??第一批十份煲仔饭出炉,老板娘亲自出来帮她把热腾腾的煲仔用粗草绳编的网兜打包好:“小姑娘,你一个人拿得动这么多吗?” ??“可以的。”阳白云现在力气可大了,一手拎起一兜五份的煲仔饭,一边出门一边大声说,“我先走一趟,剩下的先帮我放好,很快就回来拿!” ??阳白云拎着煲仔饭熟门熟路地找了个人少的地方,趁没人注意全收进存储空间里,然后气喘吁吁地跑回去,倒是把老板吓了一跳:“怎么这么快?马上就好!” ??最后阳白云留下一句:“我走啦,煲仔明天再还回来啊!” ??老板大手一挥:“没问题,不着急!” ??回到周嘉文车上的时候,她看了一眼时间,刚刚好过去了半个小时:“不好意思,让您久等了。” ??周嘉文合上电脑,看了一眼阳白云手中那个看着就烫手的瓦煲:“你就是去